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9-21
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海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学科是海南省创立最早的学科之一,是海南省首批重点学科,拥有数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四个本科专业,设有大数据分析实验室、统计学实验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数学建模实验室、组合与信息实验室、统计研究与咨询中心等六个实验室,拥有海南省院士工作站、海南省数学研究中心和数据科学与应用科研平台。学科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现有教授12人,副教授28人,博士22人。学科团队中有全国模范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委、省政府直接联系重点专家,海南省百人专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海南省“515人才工程”专家和美国《数学评论》评论员等。学科团队正大力加强学科队伍建设,柔性引进了一批院士、长江学者、千人等,试行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大了跟国外著名高校的合作,努力争创全国有影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 招收专业
数学(学硕),学科教学(数学,专硕),应用统计(专硕)
二、接收人数
我院拟招收各类推免生约25人,其中学硕约10人。
三、招收条件
(一)申请人须依教育部规定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 招收程序
1、申请者可通过我院研究生秘书登记报名,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选报我校的推免生,视为放弃相关资格。
2.复试
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我院可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推免生复试免收复试费。
3.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均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4.录取
①学院将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②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
五、时间进度
1.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已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院为考生发放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单位录取功能关闭后,我校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上级单位备案。
六、优惠政策
除学业奖学金外,我院设立了优秀生源奖学金,所有学术型推免生均可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一次性发放):“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生源1.5万元/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推免生1万元/人;其他高校推免生6千元/人。所有推免生待正式录取后,我院报销复试往返路费。
七、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19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邮政编码:571158
咨询电话:18089882585
联系邮箱:lijinyun1991@163.com
联系人: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