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年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9
一、复试工作日程
考生复试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7年10月9日 8:30;
报到地点: 数学楼三楼办公室
面试时间:2017年10月9日 9:30-11:00;
面试地点 :数学楼三楼报告厅
复试时未按时报到者,做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请勿自误。
二、复试比例及复试资格
(一)复试比例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差额比例按照120%左右掌握。
(二)复试资格
1、我院以教育部划订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均具有复试资格,具体名单参见我校研究生处网页研招办页面公告。
3、符合教育部和我校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到我院复试,经审核同意接受复试申请,且完成复试系统程序者,获得我院复试资格。复试名单也将由学校研究生处网页进行公告。
复试要求见《海南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4、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5、复试报到时,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须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准备各项审核材料。
三、复试方式及环节
复试包括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几个环节。
(一)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进行量化评分,满分共100分(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可添加具体面试)
3、面试时,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译方面的能力。
(三)体检
体检根据我院日程安排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思想品德鉴定
通过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填写的《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内容,再次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术道德及心理健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学校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含笔试)。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面试成绩(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实践(试验)考核成绩等部分按比例合成。
2、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从复试合格生源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不予录取情况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作弊,包括体检作弊、考试作弊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者;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单位定向的硕士生须与用人单位和签订有《定向培养协议书》。
2、所有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其他
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