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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级学生跨大类转专业面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22

根据海师教函〔202588号文件中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审核,学院制定2024级跨大类转专业学生面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波

副组长:韩烨、彭德军

成员:符小惠、马丽、王鹏

二、审核要求:

1.对学生的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海师教函〔202588号文件中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的条件要求。

2.对学生的专业能力审核,以转入学院自行组织的专业基本能力测试结果为准。

3.原则上未参与专业分流的专业,其转出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0%以内;已参与专业分流的专业,其转出学生的数量控制在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当转入专业人数超过专业可容纳人数时,则按学生第1学年公共课学业绩点和学生个人的兴趣特长,进行择优选择。

四、跨培养大类转专业的相关说明

1.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原则上安排到低一年级学习,公共必修课平均绩点大于等于3.5可转入同年级学习。

2.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学分制管理方案》的有关规定,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与转入专业相同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学分仍然有效;原学过的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由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可作为选修课计入其学分;学生要及时补修转入专业前期未修读的课程。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转入新专业后不得转回原专业及原培养大类的其他专业。

4. 在未公布跨培养大类转专业审核通过名单及办理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论处。

5.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当年的收费标准收取。

6.学生转专业后的在校修业年限,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弹性学制暂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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