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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3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4〕10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海师教务[2014]106号)精神,学校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评审会议,对各学院推荐的3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专家小组通过无记名投票,共评出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1项。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后无异议,现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对获奖项目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奖励8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由学校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

    附件:海南师范大学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一览表

    海南师范大学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