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
您当前位置:

大学生创业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9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文件

海师学生[2014]50号

 

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第五届创业大赛

暨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创业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服创新型国家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学子的创业热情,促进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同时配合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举办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的通知》(琼人发[2014]号)文件要求,我校将于9月至10月举办2014年海南师范大学创业大赛暨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选拔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大赛可以个人或团体身份参赛,团队成员不得超过三人。

二、大赛项目要求

参加大赛的项目均按海南省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要求,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初创企业组两个组别(详见附件3),学校将参加创意组比赛:

1.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准备创业的创业个人或团队;

2.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实际用途广泛、市场发展空间大、能带动各类群体就业的创业项目;

3.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选题紧密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重点突出科技创新;

5.在历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和团队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三、大赛实施程序

(一)各学院初选(2014年9月18日至10月8日):

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并根据本学院初选的具体情况,推荐3-10名(队)选手参加全校大赛。推荐参加学校大赛项目的书面作品(含参赛选手的《参赛选手(队)承诺书》、《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简本》)一式五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8日前送至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学校决赛(10月9日——14日):

学校决赛分为两个阶段,即专家评选和现场比赛。

专家评选: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创业项目的书面作品进行评选,推荐15—25名(队)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现场比赛:10月14日举行现场比赛,比赛由现场展示(三分钟)和专家提问(五分钟)两个部分组成,专家评委逐个打分。总成绩由项目作品分(占60%)和现场表现分(占40%)构成,依次列出名次。

四、奖励

根据决赛成绩,对前10名选手(队)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奖励,并选派若干名选手(队)代表我校参加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选派项目依据我校选送名额而定)。

一等奖1名,奖励2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500元;

优秀奖4名,奖励300元;

优秀组织奖2-3名,各奖励500元。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广大学生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要适时做好初赛的组织工作,特别是对有志于创业的学生要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以致用,结合自己的专业和特长,借助创业大赛的平台,充分彰显自己的才华,为今后的社会创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将根据大赛需要,举办大学生创业系列讲座(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加。

附件:1.创业计划书简本

2.参赛选手(队)承诺书

3.《关于举办2014年海南省创业大赛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